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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学生助学工作先进集体和 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7-05-11 10:44   学生处   (阅读:)

关于开展2016年度学生助学工作先进集体和 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系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助学工作水平,推动建设一支爱岗敬业、富有奉献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学生助学工作队伍,现开展我校2016年度学生助学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用以表彰在落实自治区和学校助学工作过程中,工作勤奋、乐于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系院助学管理单位

(二)系院从事助学管理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先进集体

助学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备;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在政策宣传、资助育人、监督管理和助学贷款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认定和资助贫困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公示,学生满意度高;工作认真负责,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团队精神,能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

(二)优秀个人

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助学工作;工作积极主动,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勤于思考,勇于奉献,工作有创新亮点;能及时落实并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先进集体撰写25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主要介绍系院在开展日常学生助学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突出特色和典型,力求务实和精准。

(二)申报优秀个人撰写15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要求事迹真实,突出本人的助学工作实绩。填写《集宁师范学院助学管理工作优秀个人申请表》,由系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系院公章报送。

(三)纸质材料要求A4纸打印,于2017525日前报学校助学管理中心,电子材料发到976930781qq邮箱。

附件:

1.《集宁师范学院助学管理工作优秀个人分配表》

2.《集宁师范学院助学管理工作优秀个人申请表》

集宁师范学院助学管理中心

2017510

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助学工作优秀个人分配表

系院名称

系院人数

分配人数

备注

中文系

737

2

政史系

998

3

外语系

787

2

经管系

753

2

空乘高铁专业

772

2

数学系

506

2

物理系

588

2

生物系

683

2

化学系

454

1

体育系

404

1

计算机系

893

1

幼师学院

1799

3

蒙文系

308

1

音乐系

487

1

美术系

1017

3

合计

28

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助学工作优秀个人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2寸证件照

政治

面貌

民族

所属系院

学历

职务

联系电话

工作年限

从事助学工作年限

个人

工作

事迹

摘要

申请人签字:

系院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学生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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