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关于2015年贫困生认定公示的通知
各系院:
为进一步做好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帮助他们克服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内教财“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2007]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校助学管理中心于2015年9月23日至10月28日在我校全日制2015级新生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贫困生认定工作。
各系院在贫困生认定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集宁师范学院贫困生认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圆满完成了本此认定工作。全校在2015级本、专科学生中共认定了186名特困生、1055名贫困生,这些特困生、贫困生将作为学校及社会今后资助对象得到资助。
目前,学校助学管理中心已审核通过,现将认定名单公示如下:
集宁师范学院
助学管理中心
二0一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