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管理
 
 
2013年春季贫困生认定工作已圆满结束
2013-05-16 11:03   学生处   (阅读:)

为进一步做好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帮助他们克服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内教财“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2007]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2013315日至420日在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贫困生认定工作。

各系(院)在系(院)贫困生认定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集宁师范学院贫困生认定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在全校学生中认定了2760名贫困生,这些贫困生将作为学校及社会上的资助对象得到资助。

目前,此项认定工作已经结束,学校会合理地分配资助经费,切实保障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身上,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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