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学工办:
为贯彻落实11月3日校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刘前贵书记讲话精神,了解学生工作整体情况,提高学生工作效率,确保对学生提供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和服务,学生处决定开展学生工作期中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
(一)学生考勤管理情况
1.请假手续是否符合程序;
2.旷课统计;
3.请长假学生信息登记。
(二)禁酒控烟工作开展情况
(三)早操管理情况
(三)宿舍管理情况
1.卫生管理;
2.晚归及夜不归宿;
3.宿舍喝酒现象。
二、检查方式
系(院)自查和学生处检查相结合。
三、检查要求
1.系(院)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学生工作,确保学校整体工作的正常开展。
2.学生考勤统计于每日上午10时前报学生处韩德杰老师。
3.系(院)做好期中自查,自查报告于11月11日前报学生处黄倩老师。
4.学生处结合系(院)自查结果,汇总检查情况,对系(院)期中学生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