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早操观摩活动通知
2016-03-31 15:06   学生处   (阅读:)

各系(院)学工办: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晨练习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巩固学生早操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据《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阳光早操”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开展以系(院)为单位由每个班级参与的学生早操观摩评比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系(院)观摩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系(院)分管领导
副组长:系(院)学工办主任
成员:班主任、学生会干部、班长
二、活动时间和形式
1.早操观摩时间:4月11——6月30
2.活动形式和地点由各系(院)自行组织安排,活动做好资料记录工作(影像资料)。
三、工作要求
1.系(院)认真研究制定早操观摩活动实施方案,于4月11日前报送学生处。
2.各系(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早操观摩活动。
四、活动奖励
1.各系(院)根据观摩评比结果选出优秀组织奖(以班级为单位),优秀班主任,优秀活动方案(以班级为单位),优秀学生干部,于6月30日前报送学生处。(后附名额)
2.观摩活动结束后学校对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附:系(院)报送优秀名额分配表(在学生处qq群自行下载)
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6年3月31日
附表:
系(院)报送优秀名额分配表

序号
系(院)别
班级数
优秀活动方案(个)
优秀组织奖、
优秀班主任(名)
优秀学生干部(名)
1
幼师学院
42
4
6、6
5
2
音乐系
38
3
5、5
4
3
美术系
23
2
3、3
3
4
政史系
21
2
3、3
3
5
计算机系
21
2
3、3
3
6
外语系
21
2
3、3
3
7
数学系
14
1
2、2
2
8
生物系
15
1
2、2
2
9
中文系
18
1
2、2
2
10
经管系
16
1
2、2
2
11
物理系
16
1
2、2
2
12
化学系
10
1
2、2
2
13
体育系
12
1
2、2
2
14
蒙文系
10
1
2、2
2
合计:138
23
39+39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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