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5年最后一次催缴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已毕业学生本息回收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5-06-04 16:13   学生处   (阅读:)

集师学发[2015]12号
集宁师范学院
关于2015年最后一次催缴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已毕业学生本息回收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系、院:
为做好我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和本息催收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全区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回收情况通报》,截止2014年12月底,我校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本息回收情况良好,未按时归还情况较低,违约率占11.8%。
按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学校助学管理中心将《关于2015年最后一次催缴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已毕业学生本息回收工作的紧急通知》下发给你们,望各系院高度重视,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收集贷款学生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告之贷款学生及时归还所欠的逾期利息及本金,避免因此而产生的信用记录影响其生活和工作。贷款合同2014年12月6日到期的学生(见附件),办理还款业务时,请与学校助学管理中心联系。
附:高校助学贷款合同到期(到期日2014年12月7日)学生明细
附表请在学生处QQ群下载
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处
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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