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举办“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业务培训”第三场讲座的通知
2013-11-26 11:25   学生处   (阅读:)

各系(院):

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业务培训第三场讲座将于20131130(周六)下午430-600在图书馆报告厅举办,届时将邀请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赵海忠教授题为落实建章立制要求,加强高校德育工作》的讲座。

要求:

1、各系(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学工办主任、班主任、各班生活委员必须参加。(南校区教学主楼的4个系每班2名班干部必须参加)

2、全体学员不得迟到早退,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培训实行签到制度。(不能参加培训的老师必须向学生处处长兰立新请假。)

3、参加培训的情况将作为业务评价指标纳入对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的考评体系。

4、各系(院)参加培训人员必须于1130下午400准时入场。

各系(院)在1129日之前将培训汇总表报至学生处黄倩老师处,培训汇总表在学生处网下载专区下载。

学生处

201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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