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2013秋季特困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3-09-24 10:04   学生处   (阅读:)

各系:

为了进一步做好特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根据我校特困生资助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开展特困生评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困生认定标准及时间

1、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无基本生活来源或在校实际生活费每月不足350元的,着重考虑单亲、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认定特困生不受地区限制)。

4、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二次。第一学期评选认定新入学的特困生,第二学期评选认定在校生,在年度中个别学生确因特殊原因出现困难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特困补助。

二、认定程序

1、首先由特困生个人提出特困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家庭所在地的贫困证明、父母为残疾或重病在身的证明、孤儿烈士子女证明等)。

2、特困生填写特困生补助审批表,各班经民主评议,确定本班的特困生名单,报系贫困生认定小组复核公示后,再确定本系的特困生名单,最后将公示名单上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公示名单上必须有本系的投诉电话)

3、特困生一经确定后,享受特困生的待遇(特困生优先享受学校、社会等提供的资助,学校优先安排或推荐特困生参加勤工助学岗位)。

4、各系将评定结果公示后,必须在 9月 30 日之前,将公示结果的纸质材料(个人申请、贫困证明、系公示材料、特困生困难补助审批表)电子材料报送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上报电子版:qq邮箱976930781)

5、(集宁师范学院特困生困难补助审批表)在学生处qq群里,各系自行下载。

三、后附各系特困生分配名额、集宁师范学院特困生困难补助审批表

集宁师范学院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各系特困生分配名额

系别

数量

备注

系别

数量

备注

政史系

2人

数学系

1人

幼师学院

3人

经管系

1人

中文系

2人

蒙文系

2人

体育系

1人

化学系

1人

物理系

1人

生物系

2人

外语系

1人

美术系

1人

计算机系

1人

音乐系

1人

集宁师范学院特困生困难补助审批表

姓 名

性别

民 族

系别专业年级

学制

联系方式

家庭详细地址

个

人

申

请

困

难

情

况

介

绍

班

主

任

意

见

系

内

意

见

资助

管理

中心

意见

注:本表一式二份,系、资助管理中心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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