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师学发[2012]第18号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学生各级、各类先进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
按我院学生管理规定要求,现开始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奖学金及本学年度各类先进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奖学金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
2、校、系两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3、校级优秀班集体及优秀班主任
二、评选、推荐范围和对象:
1、奖学金:09级本科、10级的在校社招生均可参评
2、校、系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全校社招生均可参评。
3、优秀班集体及优秀班主任:全校班集体及班主任均可参评。
三、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奖学金:按《奖学金评定规定》执行。
2、校、系两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必须按照我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规定》执行。
3、优秀班集体及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各系要严格按照《学生工作班级团支部目标化管理方案》严格考核评选。并将各系各班考核成绩列表上报学生处。
4、学生处负责对各系所推荐的校级各类先进进行严格审核。系级先进名单报学生处备案。
5、各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系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6、各类先进名额见附表,各系不得突破名额指标。
7、奖学金的纸质材料10月20日前送到学生处,各类评优的电子版发送到hqxsc@163.com。
学 生 处
201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