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学校于3月份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自治区级优秀学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集宁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办法》、《集宁师范学院优良学风班集体和标兵班集体评比办法》进行了评选推荐工作。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推荐的人员和班级进行了审核,在此基础上推荐参加自治区评优推选工作。
4月27日,学校学生评优评先领导小组在行政楼召开自治区级“四优”评审会议。会议本着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各小组成员对二级学院上报的自治区级“四优”材料进行了讨论和审核。领导小组成员对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的材料进行评定,最终确定推荐自治区级“三好学生”81名、“优秀学生干部”12名、“优秀毕业生”37名以及“优秀班集体”2个作为候选个人和集体。候选个人和集体名单在学生处网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上报自治区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