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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早操观摩活动评比表彰决定
2015-07-03 11:19   学生处   (阅读:)

各系、院:

根据《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早操观摩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于59——65结合“阳光早操”系列活动开展了早操观摩活动。

现依据《集宁师范学院早操观摩活动评比方案》和活动期间报送收集的材料、数据汇总,按照早操现场观摩50%,早操日常出勤30%,早操观摩方案20%的计算方法评出活动优秀集体前五名:幼师学院、生物系、政史系、物理系、计算机系。

集宁师范学院

20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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