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集宁师范学院党政干部联系班级制度
2024-09-03 10:18     (阅读:)


(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与学生班级的联系,落实“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机制,推进校风学风建设,树立良好的班风,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领导干部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育人思想,营造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和育人氛围。

二、人员构成

校领导、党委委员、学生工作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二级学院领导干部。

三、主要职责

(一)掌握联系班级学生的思想动态,关注经济困难、学业困难、身心困难和违规违纪等类型的学生,给予教育、引导、帮扶等。

(二)掌握联系班级学生干部工作情况,与班级干部交流,参与班级班风、学风建设和文明班级建设。

(三)参与辅导员、班主任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意识教育、身心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创业就业指导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联系人与所联系班级班主任、辅导员要经常保持联系。

(二)每学期至少与班主任、辅导员研究1次班级工作、至少召开1次学生座谈会。

(三)每月至少深入学生宿舍1次,每学期参加班级主题班会活动至少2次。

(四)每学期参与指导学生的学业、技能、创新创业及个人规划和实践活动至少1次。

(五)利用新媒体手段,加入班级QQ群、微信群,参与讨论和交流,适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

五、组织实施

(一)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是党政干部联系班级制度的协调部门。二级学院具体落实领导干部和联系班级的对接。班主任、辅导员负责向班级联系人介绍班级情况,并主动、及时做好相关联络工作。

(二)班级联系人要认真填写《集宁师范学院党政干部联系班级情况记录本》,在学期末由二级学院统一交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三)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党政干部联系班级工作开展情况。

六、其他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解释。原《集宁师范学院党政干部联系班级制度》(集师党发〔2017〕1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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