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人民网等四部门开展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校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 的推选展示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选时间
2023年9月20日
二、推选对象
我校所有学生
三、推选名额
各二级学院最多推选1人(学校向自治区教育厅推选1人)
四、 推荐条件
1.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0年8
月以来)。
五 、推选程序
1. 推荐报名。请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每学院可推荐1名学生组织开展本学院的年度人物推选工作。获得第十届内蒙古年度“桃李之星”的学生优先推选。
2. 组织推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确保申报人事迹真实可靠。
六、 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控程序、遵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2.推荐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中午12点,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jnsyxscszk@163.com。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系统需提交以下材料清单:
(1)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见附件)。
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事迹简介不超过 200字,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
(2)被推荐人电子照片2张。
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 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 的照片1张(横版照片,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
(3)被推荐人微视频。
被推荐人提交事迹材料同时需要提交一条微视频。视频要求严格围绕符合推选条件的特点,紧扣人物事迹进行展示。横屏拍摄,分辨率为1920*1080P, 内容配字幕,时长不超过1分钟,画面清晰、声音清楚,确保原创且无版权争议。为保证作品上传顺畅,文件建议不超过100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