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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关于调整学生评优评先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7-04-07 11:48   学生处   (阅读:)

集师发〔2017〕55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调整学生评优评先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评优评先各项工作,落实公平、公开、公正的评审原则,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集宁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调整学生评优评先领导小组。

长:赵海忠

副组长:兰立新 张妙珠

员:各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评审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办公室主任:额尔敦其其格

员:黄马晓东 董春岐

各系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

集宁师范学院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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