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师学[2015]7号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区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全区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内教学工字〔2015〕8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内教学发〔1999〕9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度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原则
评选要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二 评选推荐范围和对象
已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在校全日制学生。
三 评选推荐标准
(一) 三好学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
4、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德优秀,文明礼貌,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获得本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
2、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组织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在学生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
4、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德优秀,文明礼貌,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获得本学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优秀毕业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志愿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创业。
2、热爱所学专业,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优秀;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强。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
4、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德优秀,文明礼貌,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获得本学年度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
(四)对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发明创造等方面事迹突出的,或在全国或地区性重大赛事或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在智育、体育方面的评选条件,破格参加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
四 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要在系党总支、系行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组织学生党支部、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及各班主任参加。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提名必须在所在班级充分
酝酿、通过民主产生。
2、各系各部门要按照附表中规定的分配名额,推荐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不得突破推荐名额。
3、推荐的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要在全系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方可报学校学生处。
4、学校对各系推荐的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方可报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5、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领导小组批准之后,学校将代表自治区教育厅、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向获得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者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6、各系要将推荐的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名单用Excle电子表格(可在学生处网站下载)和纸质材料同时于2015年3月25日前报学生处。
五、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本年度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学校成立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赵海忠
副组长: 兰立新
成 员: 张妙珠 张来锁 青 龙 王世青 张宏智 董永胜 李瑞俊 武 勇 闫 闳 牛爱兰 赵有军 薛银河 张 铭 张 伟 南斯力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联系电话:0474-4879642
学生处 团 委
2015年3月10日
“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系 别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优秀毕业生
|
中文系
|
8
|
8
|
14
|
数学系
|
6
|
5
|
9
|
外语系
|
7
|
6
|
13
|
幼师学院
|
19
|
18
|
30
|
化学系
|
3
|
3
|
4
|
政史系
|
10
|
9
|
15
|
生物系
|
6
|
5
|
6
|
计算机系
|
7
|
6
|
9
|
经管系
|
6
|
5
|
8
|
物理系
|
6
|
5
|
6
|
体育系
|
3
|
3
|
4
|
音乐系
|
8
|
8
|
6
|
美术系
|
7
|
6
|
4
|
蒙文系
|
5
|
5
|
10
|
团 委
|
0
|
3
|
0
|
公寓自治委员会
|
0
|
2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