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教育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10-14 17:44     (阅读:)

各二级学院:

现开展2024-2025学年学校、学院两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良学风标兵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及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类别

1.2022级、2023级、2024级所有学生参加学校级、学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2.2026届毕业生参加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3. 2022级、2023级、2024级所有班级参加学校级、学院级优良学风标兵班集体的评选。

4.所有班级参加学校级、学院级优良学风班集体的创建。

二、评选依据

评选依据《集宁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办法》、《集宁师范学院优良学风班集体和优良学风标兵班集体评比办法》及学生、班级的具体表现。

三、评定程序

1.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本人申报,二级学院评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参加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的班级填写《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申请表》,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创建申请。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率不得少于二级学院班级总数的60%,(包括2025级班集体),往年已创建优良学风班集体的班级只需填写汇总表,无需再填写《集宁师范学院创建优良学风班集体审核表》。各二级学院将拟定优良学风班集体名单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3.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的各类优秀进行审核。

4.学校学生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四、相关要求

1.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评选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示推荐结果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集宁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办法》《集宁师范学院优良学风班集体和优良学风标兵班集体评比办法》实施。

3.要严格按照各类优秀名额进行评选。

4.校级优秀必须从本年度学院级优秀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团员或党员(含预备党员)

5.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需要有参与校级及以上“大创项目”或中国大学生创新大赛(“互联网+”、“创青春杯”“挑战杯”、“职业规划”大赛、“视频简历”等创新创业竞赛)的经历。

6.同等条件下,体测成绩良好及以上者优先考虑。

7.各类优秀评选的汇总表(附件3和附件6)于10月25日前发送到jnsyxscszk@163.com,纸质材料加盖学院章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李荣老师(行政楼216办公室)。10月25日开始各二级学院将“四优”评选结果上传学工系统,并认真做好学院级审核。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10月14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