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第十二届
为创造美好居住环境,进一步推进我校文明校园建设,努力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多元化生活氛围。以切实增强宿舍成员的凝聚力、创新力、团结力为基础,以优化学生公寓育人环境,营造和谐融洽、富有特色的宿舍文化氛围为抓手,引导学生养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发挥“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精神,充分展现我校大学生风采,学校决定开展第十二届宿舍文化建设月系列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学生的自立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为重点,以创建文明校园为契机,开展“宿舍是我家,文明靠大家”为活动主题的宿舍文化建设月活动。
二、建设目标
增强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纪律性,以创建文明、整洁、安全、和谐的宿舍文化为目标,充分发挥宿舍文化育人功能,努力营造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三、组织机构
组委会主任:刘 春
组委会副主任:兰立新 额尔敦其其格 王 飞 张一弘 武 勇 苗雯娟 赵红霞 黄 倩 王秀琴 李 刚 侯秀峰 孙登高 王晓塘 张明东 李 海 焦俊亮 赵有军 朝克图李 贞
泉山校区成员:胡锦博 田 博 邢彩霞 刘翠娟
康肇华 赵鹏宇 张小青 张 荟 常 青 贺志宇
韩国栋 张亚平 宁国立 李 欣
白海校区成员:韩 超 闫焕萱 沈 剑 吴木其尔
沈佳雯 吴鸿宾 常 峰 吴晓娟 董春岐
四、活动时间
2019年11月9日至12月4日。
五、活动内容
(一)宿舍评比系列活动
1.内务整洁标兵宿舍
(1)以宿舍整体为单位对学生宿舍进行评比,评选“内务整洁标兵宿舍”。按公寓楼内参评宿舍总数的6%左右确定。
(2)在宿舍文化建设月期间,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教师开展2次宿舍内务检查,按照《内务评分标准表》(见附件)内容进行评比。各二级学院检查后,将带队老师签字确认后的检查表交至学生公寓。
(3)学生公寓联合相关二级学院按照检查结果对楼内宿舍进行第3次检查,根据前2次检查排名情况和第3次检查结果,确定整洁、美观且有一定文化文明气息的宿舍为“内务整洁标兵宿舍”。同时,将有代表性的宿舍及同学合影在学生公寓区域展示。
2.文明自律模范宿舍
(1)以宿舍整体为单位对学生宿舍进行评比,评选“文明自律模范宿舍”。按二级学院参评宿舍总数的3%左右确定。
(2)二级学院按指标限制自主申报,学生公寓联合相关二级学院,结合宿舍成员日常表现、楼长巡楼记录、学生公寓自委会检查记录等情况,对上报结果进行2次检查,统筹检查结果,确定“文明自律模范宿舍”。同时,将有代表性的宿舍及同学合影在学生公寓区域展示。
3.退役复学学生标兵宿舍
在退役复学学生入住的宿舍范围内进行评比,重点考核宿舍内务、文明自律等,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基准。
有退役复学学生入住的宿舍自主申报,学生公寓联合相关二级学院,结合宿舍成员日常表现、楼长巡楼记录、学生公寓自委会检查记录等情况,对上报结果进行2次检查,统筹检查结果,确定“退役复学学生标兵宿舍”。同时,将有代表性的宿舍及同学合影在学生公寓区域展示。
活动期间,评选优秀内务指导教师若干,100个宿舍以下的二级学院限报2人,100-200个宿舍的二级学院限报3人,200个宿舍以上的二级学院限报4人。
学生宿舍参加项目不可重复获奖。
承办方:学生公寓、各二级学院
(二)知识竞赛
学生公寓联合易班工作站开展宿舍规章制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消防、日常医疗救护、疫情防控等知识的线上竞赛,学生公寓组织开展线下知识竞赛。线上和线下活动设“知识达人”学生个人奖若干。
线下举办知识竞赛具体时间、地点由学生公寓另行通知
承办方:学生公寓、易班工作站
(三)趣味活动
1.线上活动:
(1)“我宿我秀”视频达人:以宿舍为背景,拍摄文明健康、积极向上、正能量的抖音小视频,以视频点赞数、评论情况为主要依据,评选出优秀视频达人,并将优秀视频在一定范围内推广。
2.线下活动:
(2)以宿舍为单位举办“心有灵犀”“快乐投投投”等多种形式的趣味比赛,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增加学生的凝聚力。
(3)以公寓楼为活动载体,通过宿舍灯光组成文字或图案,激发学生创造力,增强集体观念。
以上活动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学生公寓和学生公寓自委会制定。
承办方:学生公寓
六、日程安排
(一)活动第一周为各二级学院、学生公寓、易班工作站准备阶段;
(二)从第二周开始,各承办方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第四周为各项活动的评比材料汇总阶段。
七、相关要求
(一)活动评比表彰中,不得搞平均主义,要表彰真正优秀的集体和个人,要弘扬优秀、宣传优秀,要宣传优秀集体和个人的经验和做法,让全方位的引导和感化落实到学校的每个角落。
(二)宿舍文化建设月的活动要本着提升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原则,按照要求开展好活动,真正让宿舍文化建设的作用发挥到极致。
(三)相关部门做好宿舍文化建设月活动的启动、开展工作。
(四)二级学院、学生公寓做好宿舍文化建设月的宣传工作。
(五)学生处做好宿舍文化建设月的资料留存和报送工作。
未尽事宜由组委会会议研究后决定,如有疑问,请联系学校学生处。
集宁师范学院第十二届
宿舍文化建设月活动组委会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