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公寓专项检查和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巩固学期初安全检查工作成果,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效,结合校领导指示,二级学院需进一步开展学生公寓专项检查工作,保卫处联合学生处将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请二级学院、保卫处和学生处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
一、检查和督查形式
(一)检查形式
二级学院安排布置专项检查工作,要以学生宿舍安全、学生夜不归宿、违规存放和使用违禁物品等为主要检查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为期5天的专项检查。
(二)督查形式
保卫处联合学生处组成督查组,对二级学院开展工作进行督查,对未开展工作或开展不力的,将给与通报批评。同时,保卫处联合学生处深入宿舍开展安全大检查。
二、检查和督查时间
2020年10月6日至10日,每天晚上21:00-11:00。
三、工作要求
(一)二级学院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班子成员带领班主任、辅导员、学工办主任等教师积极开展检查工作,不能以学生会检查替代工作。同时,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
2.二级学院将本学院专项检查工作安排表报送至保卫处、学生处,安排表需细化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地点以及其他事项。
3.二级学院检查重点为: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学生夜不归宿情况、违禁物品存放和使用情况(各种管制刀具;蜡烛、酒精炉、煤炉、液化燃气具等危险用品;电热杯、电热毯、电热锅、电热水壶、电炉、电磁炉、电暖宝、电吹风、改装插排等违禁电器;酒类及含酒精的饮品等)
(二)保卫处学生处工作要求
1.保卫处联合学生处组成2个督察组,泉山校区、白海校区各1组,分组督查和检查。
2.督察组认真检查二级学院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和学生宿舍安全情况,实时将工作动态反馈至校领导。
3.工作结束后,联合形成书面材料,呈报学校领导。
集宁师范学院
2020年10月5日
督察组带队组长:
兰立新 赛汉其其格 陈志强 王飞
督查组成员:
韩国栋 宁国立 吴鸿宾 常 峰 李 欣 董春岐
邓 伟 戴依民 王敬忠 巴特尔 白晓龙 王 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