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公平公正、全面客观地考核辅导员、班主任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集宁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集师发[2022]17号)、《集宁师范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集师发[2022]11号)、《集宁师范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集师发[2022]15号)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体辅导员、班主任。
二、考核依据
考核内容、标准、方法、程序详见《集宁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集宁师范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集宁师范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三、考核程序
(一)辅导员、班主任自评
被考核辅导员、班主任对本学年度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和自评,填写《辅导员考核表》《班主任考核表》。
(二)学院考核
各二级学院考核小组综合辅导员、班主任的日常工作、个人自评和工作成效给出考评意见。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能超过总人数的30%。
各二级学院于7月5日前将辅导员、班主任考核表、辅导员、班主任考核结果报告(盖章的PDF)电子版,发邮箱jnsyxscszk@163.com ,辅导员、班主任考核结果报告纸质版(盖章)交行政楼214办公室李老师。
(三)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结合平时工作表现,复核等级报学校审定。
此次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依据。
四、考核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结合学院实际,以考核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考核工作机制,不断推动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取得新进展。
附件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网站自行下载:
1.《集宁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
2.《集宁师范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
3.《集宁师范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4.集宁师范学院辅导员考核表
5.集宁师范学院班主任考核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