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
 
 
集宁师范学院2025 年春季征兵办理流程
2024-12-20 17:03     (阅读:)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兵 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 的通知》(内教办函[2021]51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 2025 年度春季征兵工作,激发大学生参军入伍热情,方便应征入伍学生办理征兵手续,圆满完成年度征兵任务,特制定我校 2025 年春季征兵工作流程如下:

一、入伍应征地为户籍所在地的学生办理入伍工作流程

1、应征入伍学生需有应征所在地武装部出具的办理相关事宜的协办函。

2、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如实填写信息,并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100g A4 彩色打印)。

3、应征入伍学生持《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班主 任或学工办主任处办理《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 中“就读 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鉴定意见 ”事项,出具相关函件并提请相关教师、领导签字和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4、应征入伍学生需提供《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120gA3 彩色打印)备份件或复印件留学校存档备案。

5、应征入伍学生需提供本人在线学籍认证报告(彩 A4)

6、应征入伍学生在入伍应征地或户籍所在地,及学校 所在地辖区开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复印及影印件无效。

7、办理上诉流程后,到学生工作处(行政楼 218 董老 师)处进行入伍登记,登记后持《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联系入伍应征地武装部完成其他事宜。

8、应征入伍学生为应届、毕业班生的需携带应征所在 地武装部开具的《毕业生认定协办函》及个人《毕业认定申 请》、《集宁师范学院毕业生条件认定申请表》(该表一式 三份由班主任、学院领导、学生处征兵工作站按顺序填写意见)交学生处统一报教务处办理《毕业条件认定书》。

二、入伍应征地为集宁师范学院的学生办理入伍工作流程

入伍应征地为集宁师范学院的学生除办理上述程序外,还需进行个人政审,政审工作在征兵体检合格后进行。

体检合格符合要求的入伍应征地为“集宁师范学院”的学生需到学生工作处(行政楼 218 董老师)处填写《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 中个人情况部分。表中“走访调查意见 ”一栏 由学院征兵走访调查小组填写,走访调查小组成员由学生工 作处负责征兵工作的老师及应征学生班主任或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填写。


附件:

1.《集宁师范学院毕业生条件认定申请表》

2.《毕业认定申请》



集宁师范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4 年 12 月 20 日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