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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级新生入学体检的通知
2020-09-18 11:25   审核人:   (阅读:)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按照教育厅、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区2020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安排,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做好我校新生入学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体检范围

2020级本专科学生,其中本校专升本学生不参加体检。

二、体检时间

9月21日至9月30日(包括体检复查)。具体安排见附表。

三、体检地点

泉山校区:泉山校区校医院(泉山校区11号公寓楼西)。

白海校区:白海校区校医院(教师公寓一楼)。

四、体检项目

(一)常规体检:为了避免人群聚集,新生的身高、体重、视力、调查既往病史等,由学生按照高考体检数据自行填写,校医院不再进行检测。

(二)化验检查:肝功、血常规、结核菌素试验等。

五、组织协调

(一)各二级学院学工办按照体检安排时间,提前一天到校医院领取本学院新生体检表。

(二)学工办负责人、班主任组织本学院新生按时到达体检指定地点。

(三)校医院负责体检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

六、注意事项

(一)化验体检前1天注意食用清淡饮食,避免饮酒,限制高蛋白、高糖、高脂饮食。体检当天早晨空腹(可适量喝水)。

(二)体检结束后由学生检查应检项目是否齐全。

(三)体检表由校医院收回。

(四)体检中发现特殊情况,及时反馈校医院工作人员。  

(五)体检异常或体检中不能确诊的疾病,根据大学生体检标准要求增加必要的体检项目。

(六)对部分肝功能、血常规、结核菌素实验检查异常的新生进行复查,复查时间另行通知。

                                   集宁师院校医院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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