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宁师范学院基础教育专项科研项目集中结题验收情况的通报
各二级学院:
按照《关于集宁师范学院基础教育专项科研项目集中结题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集宁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院组织专家对2024年度立项的集宁师范学院学科建设基础教育专项科研项目和2025年度立项的乌兰察布市基础教育专项课题进行了集中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次共受理2024年度立项的集宁师范学院学科建设基础教育专项科研项目结题申请28项和2025年度立项的乌兰察布市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结题申请35项。经审核,2024年度立项的集宁师范学院学科建设基础教育专项科研项目准予通过23项,有条件通过4项,撤销1项(见附件1);2025年度立项的乌兰察布市基础教育专项课题准予通过26项,不予通过1项,有条件通过8项(见附件2)。
结题结论为有条件通过的项目,需于2025年12月31日前与我院取得联系,并补充结题材料,逾期未提交将做撤项处理。撤销的项目,学校将追回结余经费,用于支持我校其他科研项目。
附件:
1.2024年度集宁师范学院学科建设基础教育专项科研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
2.2025年度乌兰察布市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结题情况一览表
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