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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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玉凤、梅花等十名同学确定团员发展对象的公示

刘冬颖、张睿茜、哈达同学于2023年3月15日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张玉凤、梅花、王晶、郭晶、丁嘉宜、苏晋铉、刘晓霞同学于2023年12月20日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经团支部推荐,教育科学学院团总支于2024年11月19日对以上同学的基本条件进行预审,以上同学不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策略,积极向团总支靠拢,学习勤奋刻苦,审查合格。同意将张玉凤、梅花、王晶、郭晶、丁嘉宜、苏晋铉、刘冬颖、张睿茜、哈达、刘晓霞十名同学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来电反映。

联系电话:18147405321  1870474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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