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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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学院书法实训室使用管理规定

1.书法实训室主要用于书法教学和实践练习活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也不能在书法室内做与书法无关的活动。

2.学生进入书法室必须按指定位置有秩序就坐,按指导教师要求,认真书写、规范练习。

3.室内器材、物品,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得擅自移动、挪用,借用后要及时放回原处。

4.练习期间,应保持实训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有问题及时向指导教师反映。

5.爱护室内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使用实训室自备的墨汁、宣纸等物品时要注意节约。

6.毛笔、砚台、墨汁等用具要妥善放置,避免墨汁外溢、泼洒,保持室内桌椅、地面的洁净。

7.废纸放入指定地点,不随意乱涂乱抹,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8.每次使用完毕,应有序离开,并由值日生负责整理桌椅,打扫卫生,关好门窗、关闭电源。

幼师学院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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