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师学院心理工作坊面向本院以及全校师生,用于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咨询、训练、交流等活动。
2.心理工作坊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心理学教研室和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咨询机构使用,一律不外借。
3.参加活动人员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活动,不得随意变动室内设备的安放位置,爱护活动器材,轻拿轻放。活动结束后,要将活动器械物归原处,摆放整齐,不得将器材及设备随意带出。
4.相关人员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室内物品是否完好无损,做好相应记录,以便及时维修,损坏财物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赔偿。
5.参加活动人员须讲文明,室内禁止随地吐痰、吸烟、乱扔果皮纸屑,禁止在雨雪天把雨具带入室内。
6.活动结束后,管理人员应及时清理活动室卫生,保证活动室干净整洁;要排查室内安全隐患,断电、关窗、锁门。
幼师学院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