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学院2017届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
毕业生教育实习方案
一、教育实习的目的
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院校教学计划中一门重要的必修课和综合性的实践课程,它作为师范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教育教学工作能力进行初步训练的基本形式,是理论联系实际,帮助师范生从学生向教师过渡的重要环节。
二、教育实习的内容和要求
(一)课堂教学实习
1.内容
① 备课、编写教案、试讲、上课;
② 作业批改、课后辅导、课外活动指导;
③ 设计主题活动课;
④ 听课、评议。
2.要求
① 观摩原任课教师授课3节以上,并有详细记录;
② 每个实习生必须保证授课节数不少于3节;
③ 实习生必须深入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在了解学生的基础上编写合乎规范的教案,并与上课前二日交指导教师审批签字,试讲合格后方能正式上课,教案一经批准后,实习生不得自行修改或更换,如需改动要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
④ 实习生讲课中应贯彻各项教学原则 ,板书规范整洁,课件设计新颖,必须用普通话教学;
⑤ 同组实习生必须互相听课和评议,每人听课次数不低于3节;
⑥ 实习生要认真批改全部作业,评语要准确并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当天的作业要当天批改完毕。对作业中的典型错误进行讲评;
⑦ 实习生要深入了解学生(幼儿)情况,对于不同类型的学生(幼儿)进行有的放矢的课外辅导。
(二)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配班教师工作实习
1.内容
① 了解班级学生情况,熟悉原班主任(主班教师)工作计划;
② 参与班级日常管理工作,组织主题班会,开展各类班级活动。
2.要求
① 听取原班主任(主班教师)班务工作经验和学生(幼儿)基本情况的介绍,在取得原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主班教师)的同意后查阅学生学籍卡片及成绩册,了解学生(幼儿)情况;
② 协助原班主任、带班教师处理班内日常工作;
③ 小学教育专业组织一次主题班会;
④ 学前教育专业组织一次综合设计活动。
三、教育实习时间、地点和步骤
(一)实习时间: 2016年8月1日—2017年6月2日
(二)实习地点(集中组织实习)
小学教育专业:集宁区亿利东方小学、集宁区工农路小学、凉城一小、凉城二小、凉城三小、凉城民小。
学前教育专业:集宁区幼儿园、乌兰察布市直幼儿园、集宁区第五幼儿园、集宁区第四幼儿园、集宁凯蒂国际幼儿园、集宁东方金字塔、集宁区新星幼儿园、集宁区红黄蓝阳光宝宝幼儿园、凉城公立幼儿园、北京布朗幼儿园、北京亿童优杰教育机构、北京朝阳区民办教育协会、北京部队幼儿园、北京棒棒糖教育机构、北京蓝立方教育机构、北师大老教协实验幼儿园、北京智童星雨教育机构、北京九月国际幼儿园、北京凯蒂国际幼儿园、北京金宝国际幼儿园、首都机场幼儿园、上海脑立方潜能开发教育机构、天津布朗幼儿园、山西大同布朗幼儿园、乌海金字塔教育机构、包头小脚丫幼稚园、包头番茄幼儿园、达拉特旗公立幼儿园,呼市彩虹桥教育机构、呼市金字塔教育机构、呼市启迪幼儿园、呼市金华国际幼儿园、后旗北师大幼儿园。
(三)实习步骤(实习生共计572人)
小学教育专业:(2013级小学教育专业40人)
1.2016年6月20日—7月2日(2周),组织实习生试讲工作。
2.2016年8月22日—8月28日(1周),准备开题报告材料。
3.2016年8月29日—8月30日,召开开题报告会,填写材料。
4.2016年8月31日,自主实习学生离校,回家进行自主实习。
5.集中实习实践阶段: 2016年8月31日—2017年6月2日 (1年)
学前教育专业:(2012级学前五年制20人,2013级学前本科64人,2014级学前专科448人)
1.2016年6月20日—7月2日(2周),组织实习生试讲工作,本科习召开毕业设计开题报告会。
2.2016年7月7日—7月10日,岗前培训。
3.2016年8月1日—8月30日,实习生陆续去往各个实习基地。
4.2016年9月1日—2017年6月2日,自主实习学生离校,回家进行自主实习。
5.集中实习实践阶段: 2016年8月31日 (1年)
(1)在实习学校(幼儿园)进行下列工作:
① 听取实习学校(幼儿园)全面情况介绍:如学校(幼儿园)概况,规章制度,近期工作安排等。向实习生提出具体实习工作要求;
② 观摩实习学校(幼儿园)教师的示范课(2周左右);
③ 备课、试讲、上课、听课、开评议会,参加辅导和批改作业(4周左右);
④ 了解实习班级学生思想、学习状况,组织主题班会和班级其它活动,协助原班主任开展工作。
(2)实习结束前一周在实习学校(幼儿园)与实习同时做下列工作:
① 实习生写出个人总结;
② 实习小组对本组实习生进行评议;
③ 双方指导教师给实习生评定并写出评语;
④ 召开实习总结座谈会。
6.2017年6月3、4日,所有实习生返校。
7.2013级本科生进行论文答辩:2017年6月5日—6月10日
8.实习总结阶段:2017年6月3日—6月16日
返校后进行下列工作:
① 指导教师将实习生(统一实习)初评成绩进行核定;
② 指导教师听自主实习学生讲课,写出评语、评定成绩;
③ 举办实习成绩报告会;
④ 举办实习总结大会;
⑤ 网上登录实习成绩,上报优秀教案;
⑥ 实习指导教师于实习结束一周内写出指导工作总结,实习带队教师写出各实习点的实习工作总结,教研室主任写出教育实习工作总结。
9.专科上交毕业论文:2017年6月5日—6月10日。
10.评定本专科论文、毕业设计成绩:2017年6月12日—6月23日。
四、教育实习的组织和领导
(一)幼师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及职责
幼师学院成立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教育实习工作,组成如下:
组 长:曹 宇
副组长:王燕如 孙 霞 闫 闳
成 员:王瑞芬 陈少国 王建英 云利英 常超 闫三会 安雅嘉 李学敏
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联系实习学校(幼儿园),确定实习指导教师;
2.制定教育实习计划,编排实习小组;
3.组织各有关方面的力量,共同完成教育实习任务;
4.研究和总结教育实习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二)实习学校(幼儿园)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由实习学校(幼儿园)领导、有关年级组长或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
1.根据幼师学院要求,制定指导实习工作计划,确定实习班级,选派有经验的教师指导实习,安排实习日程;
2.向实习生介绍学校(幼儿园)工作情况,教学和班主任、少先队工作经验,小学生(幼儿)的学习、思想情况,组织有关报告和观摩活动,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
3.为实习师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研究和解决实习中的有关问题;
5.组织指导教师给学生评定成绩,写出评语。
(三)实习生小组及其职责
以实习生为单位组成实习小组,设组长、通讯员各一名。实习小组必须在实习学校和本院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计划进行教学和班主任工作。
实习小组长职责:
1.督促小组同学完成实习计划,传达和贯彻指导教师指示,反映小组同学的情况和要求,协助指导教师组织备课、试讲和互相听课;
2.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记录小组成员实习出勤情况,按时向指导教师汇报;
3.协助指导教师组织本小组实习生做好鉴定和总结工作。
通讯员的职责:
1.报道实习小组各阶段工作动态;
2.向幼师学院网站实习专栏投稿;
3.协助小组长做好本组总结工作;
五、教育实习指导工作
实习生由我院派出的指导教师和实习学校(幼儿园)指派的教师共同指导。
教育实习的指导工作既要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又要严格把关,加强具体指导和检查,保证实习质量。
(一)院指导教师职责
1.严格执行教育实习计划安排,落实每个实习生的实习任务,确保实习质量;
2.主动配合实习学校(幼儿园)指导教师指导实习生备课、试讲、上课、评议,并组织实习生互相听课;
3.试讲、评议平均每生不得少于3节,听课平均每生不得少于3节;
4.对实习生全面负责,通过网络全程跟踪指导,建立微信群或QQ群,及时了解实习生的出勤情况,关心他们的思想、生活、健康,保证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5.加强同实习学校(幼儿园)的全面联系,听取实习学校(幼儿园)领导和有关教师的意见,反映实习生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
6.实习一年期间,指导外地实习的指导教师,去往实习基地看望实习生不得少于1次;
7.指导教师要求实习生每周上报1份《周实习记录》,每月上报1份《月实习心得体会》;
8.会同实习学校(幼儿园)指导教师、幼儿园园长,评定实习生的实习成绩、实习评语或实习鉴定;
9.指导实习生写好个人总结和实习小组总结。
(二)实习学校(幼儿园)指导教师职责
1.向实习生介绍班级情况和教学情况,传授教育、教学经验;
2.教育小学生(幼儿)尊敬实习老师,听从实习老师的教导;
3.为实习生上示范课,指导实习生备课、试讲、上课,批改作业;指导实习生开展班级工作、少先队工作、课外活动及家长工作;
4.审阅实习生教案,听课、评课,评定实习成绩,写出评语或鉴定材料;
5.指导实习生加强师德修养,遵守实习纪律,做小学生(幼儿)的表率。
六、教育实习成绩考核与评定
(一)实习结束后,每个实习生必须向幼师学院上交下列材料:
1.课堂教学教案3份;
2.向学院提供15分钟左右的讲课影像资料以及实习照片;
3.主题班会设计1份(学前教育专业综合活动课设计1份);
4.听课笔记3份;
5.实习总结报告(教学、班主任工作)1份。
(二)实习总成绩
根据每个实习生的教学工作(50﹪)、班主任工作(30﹪)、个人表现(20﹪)等全面衡量后,按优秀(20﹪-25﹪)、良好(50﹪-55﹪)、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
(三)评定教育实习成绩的程序
1.由实习学校(幼儿园)指导教师、班主任写出鉴定,实习学校(幼儿园)教育实习指导小组(教导处)审核盖章;
2.院指导教师根据听课、指导及小组评议结果,结合实习学校(幼儿园)指导教师的评定材料,确定每位实习生的实习成绩;
3.实习成绩经幼师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审批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七、实习生守则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照教学大纲、教科书、实习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我学院教育实习计划的要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独立地、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2.尊重实习小学(幼儿园)的领导、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服从他们的领导,听从指导,请示工作、征求意见时要使用礼貌语言;对实习小学(幼儿园)的工作有意见和建议时,必须向带队教师反映并按组织程序提出。
3.严格遵守实习小学(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每天要提前到校,在幼儿离校后方可返回住所。实习期间一般不许请假。在遇有疾病或特殊情况时需请假,应持相关证明经指导教师、实习幼儿园同意,并经幼师学院分管院长批准。在实习上课期间,无故缺课一节,实习成绩记不及格。请事假3天以上一周以内,实习成绩只能评为及格;请假超过一周,实习成绩只能评为不及格。
4.实习生要事事处处为人师表,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得体、谈吐文雅、彬彬有礼。
5.实习生要热爱儿童,关心儿童,既要言教,又要身教,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去影响幼儿,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6.实习生要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认真试讲,认真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听课,认真评课,认真组织班级活动。
7.实习生要服从实习小组长领导,积极参加实习小组安排的试讲、评议等活动。与其他实习生搞好团结,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在幼儿面前彼此以“×老师”相称呼。
8.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不许打牌、下棋、抽烟、喝酒,不准擅自将实习小学(幼儿园)学生带回家。实习结束后,不许收实习小学(幼儿园)学生的礼物。
9.实习生要注意身体健康,积级参加实习学校的文体活动,要讲究卫生,保持办公室和环境卫生。
10.实习生要爱护公物、节约实习用品,要爱护教科书、参考书、教具和学生作品。凡借用的书籍、仪器、教具等均妥善保管,按期归还,如有损坏,应负责赔偿。
11.凡有不符合或违反上述要求者,视情节严重、影响大小,给予批评教育、停止实习直至必要的纪律处分。
幼师学院
201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