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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集宁师范学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评星定级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集师党办发〔201616号)文件要求,教育科学学院党总支于20194月6日-4月9日对22教工党员5名学生党员进行了评星定级,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教工优秀党员:

张妙珠、孙霞、李海、韩超、孟庆艳、范娟、闫剑昆

其余 15名同志为合格党员。

学生优秀党员:

马红

其余4名同志为合格党员。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410414日,凡对上述公示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教育科学学院党总支反映

监督电话:0474-8811023

教育科学学院党总支

201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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