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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系教学科、教研室工作职责
2017-09-14 18:20 李融 

音乐系教学科、教研室工作职责

为了切实加强教学科、教研室的工作,规范教学管理,根据集宁师范学院相关的规定和文件精神,在分管教学工作系主任的领导下,教学科、教研室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如下:

一、教学科工作职责:

1、根据培养方案,落实每学期的开课计划与开课任务,根据教学安排,编排课表。

2、根据教研室教学工作需要和申请,办理外聘教师的审批手续。

3、负责每学期教学进度计划表、听课笔记、教案本、班级教学日志、班级课表、教师课表的发放、收集和学期末的归档工作。

4、负责期初、期中、期末教学工作检查工作,材料的整理。

5、负责教学日常教学工作的督促和检查。

6、负责各类成绩的管理:包括考试原始成绩单、补考成绩单、学期总成绩单、专业实践成绩单等成绩的审核与归档。

7、负责安排考试的工作:包括考试日程的安排,补考、重修日程的安排;考试试卷的审核、印制、保管、发放、收取;考试所需材料的准备;缺考、违纪等考试违规的处理和上报。

8、毕业生成绩初审、教育实习材料的收集整理、毕业论文材料的收集和整理,毕业证、学位证的发放等工作。

9、教育实习方案的制定和工作安排。

10、教务处、教学督导处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教研室工作职责:

()、实践教研室:

1、根据教学任务,负责教学实践课程学生的分配,成绩的审核。

2、根据实践的需要,负责音乐专业专业实践周方案的制定、安排,审核实践成绩。

3、制定音乐采风的方案、确定时间、地点、内容、要求和考核方式;

4、协调和管理毕业汇报演出,制定方案和要求,明确考核内容与方式。

5、组织和安排好系、校其它的演出实践任务。

6、负责外聘教师的选聘与管理。

7、负责本教研室日常工作,制定教研室活动计划,组织开展教研室活动。

8、负责本专业的专业规划、发展与课程建设。

(二)、表演教研室:

1、负责审核每学期表演专业的开课计划、任务和教师的安排;教材的审定;

2、根据实践的需要,负责音乐表演专业实践周方案的制定、安排,审核实践成绩。

3、负责专业实践基地的建立、协调和学生在实践基地的管理。

4、负责旨在加强表演性的专业实践,专业比赛、专业汇报演出。

5、负责表演专业的专业实训、实习、见习、田野采风、毕业音乐会,毕业创作等以专业内容为主的实践活动,并组织制定方案和实施。

6、负责本教研室日常工作,制定教研室活动计划,组织开展教研室活动。

7、负责本专业的专业规划、发展与课程建设。

8、组织制定本专业的培养方案。

(三)、空乘教研室:

1、根据实践的需要,负责空乘专业专业实践周方案的制定、安排,审核实践成绩。

2、负责与合作方进行日常教学工作、任务的联络,合作方承担空乘专业课程的协调。

3、组织开展空乘专业的专业招聘。

4、负责本教研室日常工作,制定教研室活动计划,组织开展教研室活动。

5、负责审核每学期空乘专业的开课计划、任务和教师的安排;教材的审定。

6、负责外聘教师的选聘与管理。

7、负责本专业的专业规划、发展与课程建设。

8、组织制定本专业的培养方案。

  (四)、理论教研室:

1、负责本教研室日常工作,制定教研室活动计划,组织开展教研室活动。

  2、负责理论课程教学进度计划的审定。

  3、负责外聘教师的选聘与管理。

  4、负责审核每学期音乐专业的开课计划、任务、教师的安排和教材的审定。

  5、负责开始试卷的命题和审核;组织期末考试试卷的评阅。

  6、负责本专业的专业规划、发展与课程建设。

  7、负责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毕业创作和学士论文的组织安排,制定工作细则。

  8、组织制定本专业的培养方案。

(五)钢琴、器乐、声乐、舞蹈教研室:

1、负责本教研室日常工作,制定教研室活动计划,组织开展教研室活动。

2、负责专业技巧课学生的分配、学生分配变更的审批。

3、负责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专业观摩音乐会。

4、负责专业技巧课教学进度计划的审定。

5、负责外聘教师的选聘与管理。

6、负责审核每学期音乐专业技巧课的开课计划、任务、教师的安排和教材的审定。

7、负责本专业的专业规划、发展与课程建设。

8、组织制定本专业的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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