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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史系参评职称方案细则

发布时间:2015-04-13 作者:政史系 摄影: 审核: 浏览次数:

政史系参评职称方案细则
按照自治区职称评定相关规定及学校相关要求,政史系拟定一下细则:
第一条 申报人需满足自治区相关要求方能申报。
第二条 申报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三条 具体打分规定
一、论文
核心期刊篇独著或第一作者为4分,其他作者为1分;普通省级论文每篇独著或第一作者2分,其他作者为0.5分;其他作者参评高级职称只核心期刊加分,普通论文不加分;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加4分,索引加1分。
二、 论著
专著每部独著或主编加4分,副主编加2分,其他作者加1分;教材每部独著或第一作者加4分,副主编加2分,其他作者加1分。
三、 课题
国家级课题主持人加8分,其他参与人按顺序从5分递减,直至第六参与人加1分;省级课题主持人加4分,其他参与人递减,直至第四参与人加1分;校级课题主持人加2分,其他参与人加1分,参评高级职称参与人不加分。课题立项即可加分。
四、 奖励
1、国家级科研奖励主持人加10分,第二、三参与人加7分,第四、五人加4分,第六至第十参与人加3分;省级科研奖励主持人加6分,第二、三参与人加4分,第四、五参与人加3分,其他参与人加2分;校级科研奖励主持人加2分,其他参与人加1分。奖项按级别依次递减。
2、国家级教学奖励主持人加10分,第二、三参与人加7分,第四、五参与人加5分,其他参与人加3分;省级教学奖励主持人加7分,第二、三参与人加5分,第四、五参与人加4分,其他参与人加3分;校级教学奖励主持人加3分,第二、三参与者加2分,其他参与者加1分。奖项按级别依次递减。
3、其他奖励:
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校级加0.5分。
第四条 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
   现职称评定以来每任一次班主任加2分,未满一届加1分,未满2届加1.5分。
第五条 职称年限
   现职称满整五年加5分,之后年限按年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