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离楼须知
为做好2016年毕业生离校工作,使广大毕业生能有序、文明、安全离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在2016年7月5日下午5:00离开宿舍楼。
二、毕业生要有序、文明、安全离校,在离校期间要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不发生违反《集宁师范学院学生管理条例》的行为。
三、毕业生离楼前要同本楼楼长履行好财产核查手续,并把门锁的钥匙交还楼长,不准自行换锁。
四、毕业生离楼时请把个人物品全部带走,个人更衣柜整理干净,离开宿舍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最后走时要将宿舍打扫干净。
五、离校时切勿在楼道、垃圾道、宿舍内焚烧信件、书纸等物品以防发生火灾。
六、毕业生离楼时不得将公寓物品损坏、带走(如窗帘、床、床板、玻璃等),如发生损坏、丢失,一经查实,要按价赔偿。
七、专升本在本校继续就读的同学,在离校前请将行李按公寓指定地点存放,具体安排寻问各楼楼长。
八、暑期学生公寓楼按计划进行维修维护,故不接待学生住宿。
最后,祝毕业生们一路顺风,前程似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