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资助育人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取得的成效,引导和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逆境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选树“助学、筑梦、铸人”的学子楷模,推进资助育人工作的持续发展。历史文化学院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15日
二、活动主题
助学、筑梦、铸人
三、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生,以自强自立、励志成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获得过奖助学金的学生优先考虑。
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三)自强自立,励志成才,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优秀青年。
五、评选程序
(一)申请推荐(2024年6月1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每班推荐1名。
(二)提交相关支撑材料(2024年6月14日前)
(三)学院评审(2024年6月15日前)学院召开评审委员会,评选2名院级自强之星。
(四)推荐学校(2024年6月18日前)推荐2名自强之星参评校级自强之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