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基地概况
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是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民委联合命名的省级研究平台,依托集宁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运行,立足内蒙古边疆民族地区实际,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聚焦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集科学研究、政策咨询、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宣传教育、社会服务于一体,推动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为加快形成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作出贡献。
基地以服务自治区民族工作大局为核心使命,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党政部门、基层一线优质资源,构建理论研究—实践转化—宣讲普及—人才培育一体化工作体系,着力打造全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高地、智库阵地、育人园地、实践基地,为推动新时代内蒙古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边疆稳固、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提供坚实理论支撑与智力支持。
二、研究基地研究方向
基地立足内蒙古区域特色与时代需求,设置四大核心研究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需求导向,推动理论创新与实践应用深度融合。
1.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与政策研究。围绕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脉络、文化根基、理论内涵开展系统研究,阐释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创新理论,开展民族政策解读、法规制度建设、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等研究。
2.边疆民族地区共同体建设实践研究。聚焦内蒙古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围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乡村振兴与民族地区发展、生态安全与边疆稳固等重大问题开展实证研究。
3.民族文化传承与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研究。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时代价值,推动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研究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路径方法。
4.大中小学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一体化研究。构建全学段、一体化教育体系,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开展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师资培训、实践育人等研究。
三、研究基地组织架构
研究基地实行“领导小组统筹、主任负责、学术委员会指导、项目化运行”的组织管理模式,架构科学、分工明确、运转高效。
1.研究基地领导小组
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院系负责人组成,负责审定发展规划、重大事项、管理制度与重要人事安排,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监督指导基地建设、科研推进与目标落实,保障基地健康有序运行和高质量发展。
2.研究基地负责人
研究基地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全面负责基地建设、管理、运行与统筹协调。
3.研究基地首席专家
研究基地设首席专家1名,负责学术方向引领、科研质量把控与团队建设。
4.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
由民族研究领域权威专家、学者、党政部门领导等组成,负责学术方向把关、课题评审、成果鉴定、发展规划指导。
5.研究团队
组建专职+兼职研究队伍,涵盖马克思主义理论、民族学、历史学、教育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骨干,吸纳基层民族工作者、一线教师参与。
6.日常管理机构
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科研管理、档案建设、活动组织、宣传推广、对外联络等保障工作。
四、研究基地运行管理
基地实行“学校统筹、实体运行、动态考核”的管理模式。
1.制度管理
建立健全课题管理、经费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考核评价等制度体系,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运行。
2.科研管理
实行“开放课题、重点课题、委托课题”三级科研机制,发布研究指南,支持团队攻关、跨校合作、基层调研,推动成果发表、报送与转化。
3.协同共建
建立校地、校企、校校协同机制,与各级民委、宣传部、高校、中小学、社区、实践基地深度合作,共建研究平台、共享资源、共推项目。
4.成果转化
推动研究成果进政策、进课堂、进基层、进媒体,形成研究报告、咨询建议、课程资源、宣讲课件、科普读物等,服务决策、服务教育、服务社会。
5.考核激励
建立年度考核与动态评估机制,对优秀研究成果、突出贡献人员予以表彰激励,激发队伍活力,保障基地持续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将始终坚守政治引领、服务大局、理论创新、实践赋能的建设初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立足内蒙古边疆民族地区特色与发展需求,持续深化理论研究、强化智库服务、优化育人体系、推动成果转化。基地将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凝聚研究合力、提升科研水平,努力建设成为全区领先、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理论研究高地、政策智库阵地、民族团结教育园地、社会服务平台,为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贡献智慧与力量。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学术研讨会

全区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重大课题成果展示暨第三批重大课题论证会

重大专项课题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