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集宁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办法》《集宁师范学院职称评审条件》《集宁师范学院职称评审量化计分办法》《集宁师范学院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职称评聘暂行办法》及《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院开展了2026年职称推荐工作,本次共1人申报(柴玲老师申报副高级职称)。
由教师个人提出申报后,先经申报教师所在各党支部进行师德师风审核,经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职称审议小组初审,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推荐柴玲老师申报副高级职称。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9日-10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及时与学院职称审议小组进行反馈。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