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5年度盟市专项的通知

编辑:kyc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2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5年度盟市专项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和范围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深入挖掘党领导民族区域自治的成功实践,加强对乌兰察布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和现实的研究。

(二)北疆文化专项

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立足乌兰察布厚重历史文化和丰富人文资源,着力打造“北疆文化”品牌,扩大北疆文化传播推广、推动文旅融合。

(三)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以及“十五五”时期乌兰察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等方面开展研究。

(四)高质量发展专项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聚焦新质生产力背景下乌兰察布绿色经济、枢纽经济、数字经济、低碳循环经济、现代能源经济“五大经济”发展。

(五)社会民生问题专项

聚焦改善人民生活、增进民生福祉,围绕关乎群众切实利益急难愁盼问题,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等方面开展研究。

二、申报要求和管理

(一)项目承担单位为乌兰察布市社会科学联合会,请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5年度盟市专项申请书》中统一填写。

(二)项目研究成果结项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公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项目主持人可任选一项。

1.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1)项目主持人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2)提交一篇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3)在正规期刊发表1篇论文。1为必选,2、3任选一项。

决策咨询报告须获得有关领域县处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相关单位采纳应用。

2.以公开发表论文形式结项的。至少发表1篇论文,具体要求为:项目主持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MI)发表,或被《新华文摘》《高校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3.以出版专著形式结项的:提交不低于8万字的符合著作规范的学术专著。经自治区社科联同意后公开出版。

4.公开出版专著、发表论文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标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开出版专著应在显著位置标注。

三、申报方式和期限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12点;

(二)研究项目的申报材料(申请书、论证活页)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jnsykyc@126.com;

(三)纸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5年度盟市专项申请书》一式三份(A3纸双面打印);纸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5年度盟市专项论证活页》一式六份(A3纸双面打印)。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收齐送到科技处407、409办公室。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

石文华:15034986459      胡红彦:15848443009


附件

1.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5年度盟市专项申请书
    2.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5年度盟市专项论证活页


                                                                 科技处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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