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二级学院、部门: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和理论研究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6年4月8日17:00前将修改意见以word格式反馈至科技处邮箱:jnsykyc@126.com,并联系我处工作人员(胡红彦、石文华:0474-8842707),逾期未提交视为无意见。具体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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