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集中征集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布局重点方向的通知

编辑:kyc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1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科技委员会关于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统筹发展要求,体系化推进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布局,现面向全区集中征集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布局重点方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四个面向”,研究方向和领域具有明显的优势或特色,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自治区发展需求,符合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趋势,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内科平字〔20268号)相关要求。本次征集将为下一步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布局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重点方向

1.服务重大战略需求。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密对接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符合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方向和我区科技创新实际,具备建设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2.布局前沿未来。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对新兴、前沿交叉领域的前瞻性系统布局,加强基础研究,致力于原始性创新,开展引领性、颠覆性技术创新,抢占未来科技与产业发展的制高点。

3.赋能产业发展。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产学研融合创新,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高效协同,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4.方向聚焦明确。深刻分析学科或行业科技创新发展趋势,具备坚实的人才团队和研究基础,提出拟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前沿引领技术,方向聚焦、目标清晰、特色鲜明,避免重复低效布局。

三、有关要求

1.坚持“少而精”。坚持控制数量、提升质量,聚焦重点和特色择优推荐布局重点方向。每个盟市推荐不超过2个;高校按照每个学院只建设1家实验室(含已批复建设实验室)的原则,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科研院所及其他有关单位参照高校进行推荐。

2.突出需求导向。立足于服务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产业创新发展需要,研究内容应聚焦重大科学问题、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前沿引领技术,避免过于宽泛或过于具体。

3.坚持能力优先。推荐重点布局方向应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和高水平科研人员队伍,科研综合能力水平在区内领先,领军人才突出,在原创性理论研究、解决关键核心技术、服务支撑产业发展中发挥引领和重要作用。

四、时间安排

请各有关单位于61618:00之前将推荐函附带征集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科技处407。同时将电子版(可编辑的Word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jnsykyc@126.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布局重点方向征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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