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kyc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1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加强高校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简称自治区U40,下同)要求,现就做好2026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1 571”工作部署和全区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安排,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拟从自治区高校选拔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给予长周期、稳定支持,开展具有区域特色和重要应用前景的创新性、探索性研究,提升自治区高校人才队伍创新水平和服务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能力。

二、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自治区本科高校推荐名额分配要求,我校可推荐名额如下:

自然科学:1

人文社科:2

三、项目遴选与管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本年度项目申报人选标准、项目管理与评价、项目终止和退出相关规定,均与2025年度标准保持一致。

四、申报要求与形式审查

(一)申报要求

学校按照名额分配及人选标准要求在单位内部择优遴选并向教育厅推荐。学校在选才、育才、用才中承担主体责任,综合考虑推荐人选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潜力。科技处牵头组织外审专家开展学术评议把好学术水平关,学校党委集体研究把好综合素质关,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把好未来发展关,推荐名单学校需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相关人员方可完成系统申报工作。

(二)形式审查

科技处收到各二级学院、部门申报材料后,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重点核查候选人是否符合人选基本条件,包括资格资质、申报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等要素。不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项目“一票否决”。

五、支持强度和资助周期

实行长周期高强度稳定支持,原则上,支持数学等纯理论类项目最高资助强度不超过6 万元/年,支持实验类项目最高资助强度不超过1 2 万元/年,人文社科类项目最高资助强度不超过6 万元/年,在额度区间内,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申请资助经费,按年度任务和工作进展逐年申请。教育厅对试点项目申请经费额度进行审核,经审核后,三分之二经费由自治区财政支持,三分之一经费由所在学校自有资金配套补助。项目以5年为一个资助周期,可延续或滚动支持,第二个资助周期不受40周岁年龄限制。

六、申报流程与材料要求

(一)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https://jyky.nmgov.edu.cn/nmgkypt)在线填报。

(二)系统开放时间:202691 89:001 01 21 8:00,逾期关闭。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

石文华(15034986459)    红彦(15848443009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项目申报书模板



                                                 科技处

202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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