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根据《集宁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在学生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班级民主评议,我院10月12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推荐杨雅楠、庞艳艳、田镜渱、马慧四位同学参与我校“自治区奖学金”评选,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始3个工作日,即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14日,凡对推荐上述同志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反映。
联系电话:13238486392 邢老师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