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报,各班级推荐、初审,经管院学团办复审,经管院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推荐郭佳欣等27名同学荣获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张杰等40名同学荣获自治区励志奖学金;推荐邬佳乐等209名同学荣获国家助学金,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始3个工作日,即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3日,凡对推荐上述同志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团办反映。
联系电话:13238486392邢老师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团办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