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水平,提升实践教学质量,保证实习实践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育见习
(一)教育见习对象、时间、课时要求
1.教育见习对象为我校在籍师范专业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分散见习,不得免修。
2.第一学年安排基础见习,通过见习认知实习教育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时间累计不少于2周。
3.第二学年安排专业见习,通过见习了解教学实践、班级管理、教研等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和实施,时间累计不少于2周。
(二)教育见习内容及要求
1.整体感知:提交观察报告1份。
2.教学工作:听课不少于5节课。
3.班级管理:班级管理体验性报告1份。
4.教研工作:教研典型案例报告1份。
注:小学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见习内容及要求见《集宁师范学院师范生教育实践指南(中学、小学、学前教育专业)》。
(三)教育见习成绩评定
1.教育见习考核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如果成绩不及格,需重新安排见习,仍然不及格者,不能参与教育实习。具体考核参考依据见《集宁师范学院师范生教育实践指南(中学、小学、学前教育专业)》。
2.每学期结束后,应及时将学生见习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归档。
(四)材料归档
1.各二级学院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实施教育见习,实施方案报教务处批准后开展见习。
2.学生提交见习手册,包括:观察报告、班级管理体验性报告、教研典型案例报告。
二、教育研习
(一)教育研习对象、时间、课时要求
1.教育研习对象为我校在籍师范专业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分散研习,不得免修。
2.第四学年安排教育研习,通过研习了解教学工作、班主任管理工作、教研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时间一般为2周。
(二)教育研习内容及要求
1.研习内容:教学工作、班级管理工作、教研工作。
2.研习成果:教学设计/教学视频/教学叙事/课堂教学反思/课例分析/班队管理反思/特殊学生个案等研习报告若干。
注:小学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研习内容及要求见《集宁师范学院师范生教育实践指南(中学、小学、学前教育专业)》。
(三)教育研习成绩评定
1.教育研习的考核由各学院负责,考核成绩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与不及格五级制评定。
2.教育研习成绩考核,以教师评价与学生互评相结合的方式,综合研习材料准备、研习过程表现和研习结果三个方面。学生在研习课程结束后2周内上交研习报告。具体考核参考依据见《集宁师范学院师范生教育实践指南(中学、小学、学前教育专业)》。
3.每学期结束后,应及时将学生研习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归档。务请不要等到毕业时再行处理。
(四)材料归档
1.各二级学院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实施教育研习,实施方案报教务处批准后开展研习。
2.学生提交研习手册。
三、实习工作
(一)实习对象、时间、课时要求
1.在校的本专科生必须参加实习活动,不能免修。
2.制订个人实习计划,认真填写实习手册或实习报告,按时完成实习手册中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
3.实习期间因故请假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的1/4及以上者或无故缺席时间超过一周及以上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需重修。
4.第四学年安排实习,具体要求见各专业培养计划。
(二)二级学院实习工作职责
1.组织制订本学院实习工作实施方案。
2.编制各专业实习大纲。
3.办理学生实习责任险。
4.开展专业实习巡回检查。
5.实习结束后,做好实习总结工作,并将实习总结报教务处备案。
6.建立实习基地,每个专业至少建立5个以上相对稳定、功能齐全的校外实习基地。
(三)实习指导教师要求
1.同轮次毕业实习中,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实习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名,其他类型实习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实习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名。
2.负责对每位实习生的考核总结和成绩评定。
实习成绩评定
1.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要客观、公正、合理,原则上成绩应呈现正态分布;实习成绩评定分为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五个等级。
2.认识实习、专业(生产)实习的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行确定考核环节和成绩构成比例。教育实习考核依据及具体要求见《集宁师范学院师范生教育实践指南(中学、小学、学前教育专业)》。
3.实习成绩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此成绩根据实习单位评定表计算,权重40%;二是校内指导教师评定成绩,由校内指导老师根据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遵守实习纪律情况、实习工作表现情况等计算,权重60%。两部分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最终成绩转化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制。
4.毕业实习总成绩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实习生总数的25%。
5.实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生实习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归档。
(五)材料归档
1.毕业实习结束后,二级学院要认真及时做好毕业实习总结工作并报教务处备案,包括毕业实习大纲和计划的执行情况、质量分析、经验体会、存在问题、解决措施、意见建议等。
2.二级学院做好资料的归档工作,包括实习大纲、毕业实习计划、毕业实习报告或实习手册、毕业实习总结、学校或二级学院签订的校外实践(或实习)基地使用情况等相关资料,保存期至学生毕业后两年。
联系人:谢英杰
联系电话:0474-8989013
教 务 处
2024年5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