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5〕2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缓考工作将于2025年3月3日至3月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试组织管理
全校统一组织缓考考试,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安排本学院承担教学任务课程的缓考工作(包括考试命卷、施考、评卷、登分等)。
2.考试对象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批准缓考的学生及科目。
3.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3月3日至3月9日
具体时间由各承担单位协调学生所在学院安排。
(2)考试地点:各二级学院有视频监控的教室。
请各二级学院于3月3日前完成系统内考试编排。(考试轮次选择“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缓考”)
4.试卷要求
本次缓考试卷从上学期期末考试的三套试卷或题库中抽取;试卷要以标准格式打印(B4纸双面印制),由教务处组织印制。
5.评卷与登分
评卷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统一组织。要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卷,保证评卷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公平性。
各课程承担单位应于2025年3月13日18:00时前在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完成成绩录入,选用教学秘书账号按“补考取得”方式进行补录,教学科将答卷及成绩存档。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按照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形式组织考试,全部申请缓考学生务必在校参加考试。
2.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缓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分管教学院长要亲自抓,教学科长要具体安排落实、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3.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师生思想工作,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要选派认真负责的教师承担监考任务,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中出现的各类违纪、作弊事件及时查处、通报。考试结束后要立即将考场报告单(PDF扫描版)和违规处理意见表(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4.考场要全程监控,严肃考场纪律。
5.参加考试的学生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无故不带规定证件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