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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关键领域科技创新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07日 16:49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推进自治区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提供科技支撑,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深入推进科技“突围”工程行动方案(2025-2027 年)》部署要求,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要求,以揭榜答题形式制定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 申报单位应针对项目指南要求提出具体解决关键技术的实施方案,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申报单位应确定1 名领军型科研人员作为首席科学家,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协调组织项目的顺利实施。

2. 牵头申报单位为自治区高等学校,应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保障体系,运行管理规范,有完善的科技项目和科技经费管理制度。

3. 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为自治区内注册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成果转移转化、科技金融、科技服务等相关机构可作为联合单位申报。

4. 牵头申报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方任务指标,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并配备必要的相对固定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5. 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个项目指南限报1 项。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其他自治区级及以上“揭榜挂帅”类项目的不得申报。

6. 项目验收评价采取会议答辩和现场考察等方式开展。

7. 其他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

二、申报流程

1 . 项目申报。本次申报需填写并报送纸质材料《内蒙古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关键领域科技创新研究实施方案》(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1 式1 份)至科技处407或409,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pdf)到科技处邮箱:jnsykyc@126.com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 年11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2. 项目审查。牵头申报单位负责申报项目的初审,应对项目的申报条件、实施方案内容、相关协议等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签署承诺书,出具正式推荐函(附件3、4)。

3. 遴选评审。申报截止后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资质条件、实施方案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遴选确定揭榜答题方。

4. 遴选公告。自治区教育厅向全社会公示遴选情况。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签订任务书。

联系人:卢媛

联系电话:0471-2856610

科技处:石文华:15034986459;胡红彦:15848443009

电子邮箱:jnsykyc@126.com

附件1_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研究专项申报指南.docx 

附件2_-内蒙古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关键技术研究专项实施方案.docx


科技处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