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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春季学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28日 10:45   编辑:李景杰   访问量:



(学生专用)

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9〕4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春季学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注意事项:认定机构选择“乌兰察布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集宁师范学院”

(二)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提交材料报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由所在二级学院统一报人事处师资科审核,审核合格后,学校将材料报教育局审核。

(三)教育局审核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提交材料

(一)本人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原件由二级学院审核);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学号排序;

)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必须是红底(大头帖、快照等均不接受、所交照片与网上申报电子照片必须一致)。

以上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

、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我校2019年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以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报专业要求:申请任教学科必须和所学专业相同。

(三)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蒙古学学院蒙语授课学生汉语普通话水平必须三级甲等或以上)。

(四)申报人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6月10日(其中6月1日—6月6日,系统维护、网站关闭,不能进行网上申报)

(五)各二级学院报送材料时间:2019年5月27日—6月10日

各二级学院需指定专人负责2019年本院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及时通知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按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申报工作。“网上报名”结束后不能再补报。

 

附件:用户手册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8989035

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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