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1月5日至2月20日。
二、培训人员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培训内容
(一)教师直播教学安全;
(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三)师德典型引领;
(四)教师关爱讲堂;
(五)黄大年团队建设引领教师发展;
四、学习方式
全体教职工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寒假教师研修”专题,按页面提示,实名注册并进行学习(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完成学习后,可获得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教师参与暑期教师研修获得的学时,凭电子学习证书,记入教师培训学时。
五、其他要求
各部门要加强暑期教师培训的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并于2月20日前将暑期教师培训总结、统计表以及培训人员证书报送至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特别是结合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推进教师学习转型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学校将遴选优秀典型推荐至教育厅。
联系人:吕娜 联系电话:0474-8989035
附件:
1.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学习操作手册(高教教师篇);
2.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相关统计表。
集宁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