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教辅部门、党政管理部门、附中:
按照乌兰察布市人社局工作安排,根据学校教职工考核办法,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开展2022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科级及以下人员。
二、考核方法及程序
(一)各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2022年度考核工作;
(二)部门考核小组在考核前通知应考核人根据一年来工作的实际情况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字数不超过2000字,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被考核人依据岗位职责要求,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做出总结。
(三)各部门组织教职工根据被考核人年度总结及日常表现进行测评,确定考核结果等次;
(四)各部门考核结果要在部门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12日之前将部门《度考核结果备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版报学校人事处。
(五)学校人事处汇总各部门考核结果,提交相关会议审议后,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三、考核要求
(一)党政、教辅部门的优秀指标数,需结合工作实际,在征求分管校领导意见后据实评选,教学部门年度考核优秀指标要控制在应考核人员总数的15%以内,具体详见附件。
(二)受到诫勉和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及《集宁师范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74-8989035
附件:
1.《2022年度考核填报说明及注意事项》
2.《党政教辅部门2022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
3.《教学部门2022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
4.《年度考核测评参考表》
5.《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6.《集宁师范学院2022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
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