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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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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20日 11:04   编辑:人事处   访问量:

各教学部门:

为加快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健全我校教师标准体系,造就一支教学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双师型”师资队伍,现就2023年“双师型”教师申报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及程序

详见《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集师发[2022]8号)(附件1)。

二、时间安排

(一)本人申报:符合认定“双师型”教师资格条件的教师,向所在教学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并提供佐证材料电子版,于6月21日前交所在教学部门审核。

(三)部门审查:教学部门负责审查申报教师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提出初步意见,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在本部门范围内公示三天后,6月25日前统一将申报者个人材料及《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报人事处。

(三)学校认定:人事处汇总推荐名单及佐证材料,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统一颁发“双师型”教师聘书,聘期3年。

联系人及电话:王祯祺 15540414000

              吕 娜 15947413062

附件:1.《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

2.《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3.《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申报人员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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