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促进全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教书育人能力的提升,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将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德集中学习教育
(一)培训时间
2023年7月1日至7月30日。
(二)培训人员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培训内容
1.思想铸魂;
2.固本强基;
3.以案促学;
4.师德引领。
(四)学习方式
全体教职工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teaching/),按页面提示,实名注册并进行学习。完成学习后,可获得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二、“清朗净化”行动
(一)全面排查师德师风突出问题
各部门需健全师德师风监督员制度,设立1-2名师德师风监督员,畅通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重点排查从业禁止制度规定的犯罪行为,教师学术不端、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师德违规行为。
(二)坚持对师德违规行为“零容忍”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核实,依纪依规依法严肃惩处,形成高压态势,推动从业禁止制度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要第一时间移交相关部门,强化协同联动。各部门要做好师德舆情监测、核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三、其他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完成情况将纳入各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点内容,同时教育厅将其作为巡视检查高校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执行不力的部门负责人,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追究有关责任。
(二)各部门需在7月3日前,将部门师德师风监督员名单报送人事处,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各部门要加强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并于8月10日前将暑期教师培训总结(盖章签字)、统计表、师德师风问题线索台账(盖章签字)以及培训人员证书报送至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特别是结合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推进教师学习转型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学校将遴选优秀典型推荐至教育厅。
联系人:吕娜 联系电话:0474-8989035
附件:1.2023年“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相关统计表;
2.师德师风问题线索台账。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