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的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和选拔条件,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最多推荐1人,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选,并于2024年5月27日上午11点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汇总表(签字盖章)一式1份和佐证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吕娜 联系电话:0474-8989035
附件:
1.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的申报工作的通知》;
2.《申请表》;
3.汇总表。
人事处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