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根据《集宁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办法》(集师党办发〔2020〕85号)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开展师德师风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教学部门在岗在编教职工。
二、考核时间
2024年12月18日—12月25日。
三、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部门须高度重视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教师师德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考核程序科学、全面、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地评价每位教职工的师德表现,各学院突出人数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50%。
(二)各教学部门需于12月27日前将《师德考核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盖章签字)交到人事处418室,《集宁师范学院年度教师师德考核表》电子版(盖章签字)发给指定联系人,纸质版归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吕娜 0474-8989035
附件:
1.《集宁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办法》;
2.《师德考核表》;
3.《师德考核汇总表》。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