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人社发[2017]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学时和内容
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由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个部分组成,共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三、培训时间
学习时间为2025年3月1日—2025年6月1日。
四、培训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在以下网络培训平台参加培训的学时均可计入当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相应学时。
(一)乌兰察布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站(http://wlcb.chinahrt.com),或微信公众号“乌兰察布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或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站转接进入,可以同时学习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015-0009、 4006-808-008、 17747846369
(二)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党校官网(www.wlcbswdx.org.cn)点击下方继续教育链接进入学习;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党校”,选择“继续教育”。手机端与电脑网页端同步学习进度,并支持下载课程离线学习。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4-4803787
(三)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网址: https://nmg.chinahrt.com)、移动端融学APP,可以与电脑网页同步学习,并支持下载课程离线学习。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015-0009、400-680-8008
五、学时倾斜政策
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继续教育学时不作为限制性条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完成近三年中一个年度学时要求即可。
六、培训费用
学员登录所选平台自行缴费即可。
七、其他要求
(一)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务必使继续教育覆盖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
(二)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在学完规定课程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即可打印培训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继续教育验证的唯一依据)。培训证书按部门收集,于2025年6月10日前统一交至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人:吕娜 联系电话:0474-8989035
集宁师范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2月28日